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房佳偉 “這是又一起因家暴引起的故意傷害案,受害者已經死亡。”11月26日,記者從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獲悉,此案受害者的丈夫田尚已被批准逮捕。據瞭解,近幾個月來,該院已審查多起因家暴引起的故意傷害案,部分已訴至法院。
  烏魯木齊市民餘雨和丈夫田尚租住在倉房溝路一小區內,今年10月1日晚,因餘雨口袋中的一封遺書,兩人發生爭執並演變成肢体攻擊。期間,田尚用手掌、拳頭多次擊打餘雨面部,並用皮帶抽打其身體,兩人的爭吵斷斷續續延至次日中午。10月2日16時許,遍體鱗傷的餘雨摔倒在地,田尚發現其生命體徵微弱,急忙撥打了急救電話。“可惜我們趕到時她已經死亡。”烏市急救中心一齣診醫生說。隨後,該醫生報警。
  經公安機關調查,犯罪嫌疑人田尚使用暴力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,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,涉嫌故意傷害罪。
  記者從烏市沙區檢察院公訴科獲悉,該院今年審查的多起故意傷害案,均是夫妻因瑣事演變而成。個體戶李安在大街上與妻子發生爭執,推搡中,致妻子左手多指骨折;無業人員王濤因小事在自家客廳將妻子嘴部打傷、兩顆門牙打落……“家應該是最溫馨的地方,但因為情感、瑣事等原因,家暴時有發生,而且受害者多為女性。”該院公訴科一檢察官說,“家暴一旦上升到故意殺人,一個家庭就破裂了,像田尚一案,這對他們的親人來說都是不能承受之重。”
  採訪中,記者瞭解到,家暴發生後,家庭成員尤其是女性由於“家醜不可外揚”的心理,不願積極求助於法律,導致其自身權益得不到維護。對此,烏市沙區檢察院一檢察官建議,社會各界要加強對家暴行為危害性的宣傳力度、培養婦女的維權意識和法律意識,一些情感機構還應多深入百姓中間,多提供一些情感服務,及時發現並化解夫妻間的小矛盾。“這樣才不至於將夫妻間的糾紛升級到司法層面。”該檢察官說。
  (涉案當事人為化名)  (原標題:夫妻瑣事演變成故意傷害案 烏市沙區檢察院審查多起家暴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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